序号 | 学校名称 | 地址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1 | 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育才幼儿园 | 裕安区罗集乡松岗街道 | 134150360000311 | 2 | 六安市裕安区晶晶幼儿园 | 裕安区古城花园小区 | 134150360001151 | 3 |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红星幼儿园 | 裕安区独山镇独山街道 | 134150360001261 | 4 | 六安市裕安区蓝蝶幼儿园 | 裕安区梅山南路金外滩 | 134150360002061 | 5 | 六安市裕安区皋华幼儿园 | 裕安区星汇苑小区526号 | 234150360020038 | 6 | 六安市裕安区上城幼儿园 |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上城国际小区内 | 234150360020118 | 7 | 六安市裕安区江南世家小天使幼儿园 | 裕安区龙河路龙泉巷66号 | 234150360020178 |
裕安区罗集乡育才幼儿园等7所民办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2日。 1.对终止办学幼儿园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告期截止前(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六安市裕安区幼儿教育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3348225。 2.与相关幼儿园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公告期间与幼儿园进行债务清算;幼儿园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及时办理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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