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六安的王先生(化名)去年和妻子举办了婚姻,原本是一件喜庆开心事情,但是因为婚庆公司弄丢了一样宝贵的东西,他们非常恼火,在婚礼结束后不久,王先生将这家婚庆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此事有了结果。
王先生称,2016年9月17日,他委托合肥飞翎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称飞翎天公司)负责策划他和爱人的婚礼相关事宜。为此双方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飞翎天公司的服务事项包括场景设计、舞美设计、主题设计及团队服务,服务费用总计7299元。另外,约定飞翎天公司违反协议后,除返还与之相对应违约项目的定金之外,并负责赔偿所定价格的同等金额。
王先生先向飞翎天公司预付定金2000元,并于同年9月30日支付剩余服务费5299元。“婚礼结束后,我们要求对方将婚礼摄像光盘提交,但对方却告知婚礼摄像光盘已丢失。”王先生称,光盘的丢失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王先生为讨一个说法,将飞翎天公司起诉至合肥市瑶海区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婚礼费7299元,并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飞翎天公司辩称,因为他们的合作方出现工作失误导致王先生的婚礼光盘丢失,王先生对他们的婚庆服务是满意的,唯一的是光盘遗失。“对婚礼费用7299元,不同意返还,我们同意按光盘的本金800元返还,并按双倍赔偿1600元的费用,精神抚慰金我们认可按婚礼价格的60%赔偿”。
法院认为,双方成立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约定飞翎天公司应当在婚礼结束后将婚礼全程的摄像制作成光盘提供给王先生,现飞翎天公司工作失误致光盘丢失,构成违约,对协议中的摄像费用应予返还,法院酌定摄像费用为1500元。另外,飞翎天公司将王先生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品婚礼录像光盘丢失,王先生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支持,但王先生主张5万元明显过高。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飞翎天公司赔偿王先生摄像费1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