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掩盖资产质量、信贷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贷款、与合作担保公司业务管理不审慎、虚报监管数据,被罚款230万元。 夏应国(时任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因信贷管理不规范、与合作担保公司业务管理不审慎,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王四海(时任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因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违规发放贷款,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王忠(时任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因信贷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李军(时任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因违规发放贷款、虚报监管数据,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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