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等参与听证 听证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向,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建立后,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气价的涨跌做出反应,更符合市场规律。
对居民用气来说,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为12个月,其中每个联动周期内上调不超过1次,单次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当前政策规定为单次上调原则上不超过0.5元/m),下调不限。 对工商业用气来说,原则上联动周期可结合实际按月或按季度调整。企业可根据最新的联动气价适时调整生产计划,更加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行为。
听证方案明确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需由燃气主管部门向市发改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经过严格审核和公开公示程序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则由市发改部门依据联动办法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听证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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