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合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动物防疫法,屠宰未经检疫的动物,肥西县高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款7.55358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肥农罚﹝2025﹞10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肥西县高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皖农法〔2023〕44号安徽省动物防疫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之规定。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7.553582万元。 爱企查信息显示,肥西县高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27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社区高刘村高高路,法定代表人为李浩。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畜禽(猪、牛、羊、禽)屠宰,畜禽产品及水产品销售;日用化工品、化肥、磷肥零售;建筑材料销售。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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