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多次在网络平台冒充女性身份添加多名男性好友,后假装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并多次以家人生病、办理房产证、要礼物等理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50余万元,诈骗款项被其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有风险,恋爱可能是陷阱,转账汇款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索取钱财的种种借口,谨防上当受骗。
诈骗,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