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消保委下发2020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文件。我市合肥百货大楼集团六安百大金商都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天堂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兰花茶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幸福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家企业获评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来,我市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着力点,大力培育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企业(店),需积极承担经营者主体责任,围绕“五个放心”,落实“首问负责”、“先行赔付”、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制度、消费纠纷处理制度,切实履行承诺、诚信经营。截至目前,我市参创单位近1500户,涵盖商场超市、旅游服务、电子商务、食品药品、汽车销售维修、银行保险、公共服务等领域,覆盖城乡经营主体。其中共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79户,认定市级示范单位100户,省级示范单位9户;12个大型街区、商场,23个较大景区参与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专业市场、景区)创建,目前已认定7个县级放心消费示范景区,10个县级放心消费街区、商场。(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