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志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六安市民网 责编:六安市民网发布 阅读:6874 发布:3 天前

日前,六安市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刚(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金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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